根据《山西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学院拟对部分笔记本电脑、投影仪等资产进行处置(详见附表)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自10月12日起至10月16日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可以通过电话0351-7978501向有关部门反映。
晋公网安备 14010502050037号